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

1243人参与 |分类: 重大危险源|时间: 2022年05月09日

个人风险

界区内风险标准

 

由于目前国内暂时没有制订出死亡风险标准。本节在于提供世界各国不同政府单位和公司的风险标准概况。依此来确定本次评价可适用的标准,从而才可以评估风险结果。

世界上不同政府和单位所采用的界区内个人风险标准详见表3-1

      国外不同政府机构和单位所采用的界区内个人风险标准

机构及应用

最大容许风险(/年)

可忽视风险(/年)

英国安全卫生部(现有危险性设施)

× 10-3

× 10-6

壳牌石油公司(陆上和海上设施)

× 10-3

× 10-6

英国石油公司(陆上和海上设施)

× 10-3

× 10-5

Norsk Hydro公司(陆上设施)

× 10-3

ICI公司(陆上设施)

3.3 × 10-5

挪威石油公司(陆上设施)

8.8 × 10-5

Rohm & Haas公司(陆上设施)

2.5 × 10-5

 

根据各国不同的风险标准,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在这次风险分析中,基于以下风险标准来评价LPG灌装站的个人死亡风险(IRPA)水平:

·     不可接受风险:IRPA 高于每年1 x 10-3

·     可忽略风险:  IRPA 低于每年1 x 10-5

 

IRPA水平高于每年1 x 10-3意味着风险不可接受,需要降低,不论成本的高低。

IRPA水平低于每年1 x 10-5意味着风险可以接受,不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风险降低措施。介于每年1 x 10-3 和每年1 x 10-5 之间的任一风险水平均在最低合理可行区ALARP区域内。可根据项目方的实际经济技术水平和现实情况来确定是否采取特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来降低风险。

 界区外风险标准

世界上不同政府和单位所采用的界区外个人风险标准详见表3-2

    国外不同政府机构和单位所采用的界区外个人风险标准

机构及应用

最大容许风险(每年)

可忽视风险(每年)

荷兰(新建设施)

× 10-6

× 10-8

荷兰(已建设施或结合新建设施)

× 10-5

× 10-8

英国(已建危险工业)

× 10-4

× 10-6

英国(新建核能发电厂)

× 10-5

× 10-6

英国(新建危险性物品运输)

× 10-4

× 10-6

英国(靠近已建设施的新民宅)

× 10-6

× 10-7

中国香港(新建和已建设施)

× 10-5

新加坡(新建和已建设施)

× 10-5

× 10-6

马来西亚(新建和已建设施)

× 10-5

× 10-6

汶莱(已建设施)

× 10-4

× 10-6

汶莱(新建设施)

× 10-5

× 10-7

澳大利亚西部(新建设施)

× 10-6

加利福尼亚, 美国(新建设施)

× 10-5

×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