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安全预状评价范围如下:(1)30万吨级原有进口码头,以及相关的码头配套工程,界限在引桥接岸处;(2)形成陆域的围堤以及连接库区和码头的引堤;(3)与生产装置配套的相关辅助工程设施,包括供电、通信等设施;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程度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这些危险、有害因素提出的相应防范对策措施。...